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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检察:建立“两个机制”,促进海洋渔业执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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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4日来源:政治处

  

  

  

  6月23日,我院会同区海洋与渔业局召开洞头海域渔场修复暨‘一打三整治’行动两法衔接专项工作座谈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院胡刚,区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张方任出席会议,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志前主持会议。

  会上,就共同推进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及渔业资源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达成共识,并签订合作协议。与会代表就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与司法实践中碰到的困难和难点,特别是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渔工具或者禁渔方法进行捕捞、暴力抗法、逃避打击方面,以及法律监督的重点进行深入探讨。

  张方任局长表示,一是扎实开展“一打三整治”活动,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海洋渔业行政执法大检查;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管,对利用职权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予以处理;三是建立执法联动机制,通过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咨询、信息反馈,进一步夯实依法行政。

  胡刚检察长强调,一是加强工作联动,形成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工作合力,为海洋渔业依法执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及时交流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共同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专项衔接工作;三是坚持打击与宣传并重,通过执法办案,以法律监督强化舆论监督的力度,提升法律威慑力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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