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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以为戒!早餐店主因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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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2日来源:

     酥脆可口的“油条”、味道浓郁的“红糖馒头”、甜味十足的“豆沙包”......色香味俱全的早餐竟然也有“猫腻”。

     近日,洞头检察院先后起诉6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涉及6家早餐食品店。店主们因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分别被判处拘役两个月至五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至5000元人民币,其中周某某更被禁止在刑罚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油条铝含量“超级加倍”店主获刑

    2017年5月起,被告人周某某在洞头某早餐店内长期生产、销售过量添加明矾的油条,后在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行动中被查获。周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承认在销售的油条中加入过量的明矾。经检测,抽样的油条中铝含量为1020mg/kg,超出国家标准十倍以上。周某某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同时周某某被禁止在刑罚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先后五家!彼之“蜜糖”,我之“砒霜”

    庄某某、周某某、谢某某等5位犯罪嫌疑人都在洞头经营副食品店、早餐店,分别在生产实心包、红糖包等食物过程中加入环己基磺酸钠(甜蜜素),后在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行动中被查获,经检测环己基磺酸钠(甜蜜素)均达到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标准。庄某某等人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分别被判处刑罚,其中庄某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周某某、许某某、谢某某、吴某某均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检察官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关系社会大局稳定,关系中华民族未来,其重要性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国家对食品安全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对食品安全提出“四个最严”的要求,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被告人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已经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希望通过法律让被告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同时也向广大食品从业者提供警示,任何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

!油条铝含量

“超级加倍”

店主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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