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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检察院开展“三个规定”应知应会内容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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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9日来源: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和全省检察长座谈会精神,对标“重要窗口”建设的新目标新定位,着眼实现“应报尽报”、“凡问必记录”,全面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深入推动“三个规定”在我院地生根、开花结果,洞头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三个规定”应知应会内容测试。

此次测试旨在加深检察干警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内容的了解和运用。

测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测试对象为包括司法雇员在内的干警。

接下来,我院还将针对个人、科室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及时发现问题,予以纠正解决,严格按照《工作细则》要求,对本院检察人员填报的《记录表》开展随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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