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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规搭台促规范 多方参与促实效 强化宣传促公开 ——入驻矛调中心后第一场控申听证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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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0日来源:

  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拿规范促提升。11月19日下午,洞头检察院在区矛调中心对甘某某信访案举行公开听证。此次听证会是洞头检察机关入驻区矛调中心召开的首场信访案件公开听证会。

  案件回顾

  2020年10月30日,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收到甘某某等人要求对温州市公安局瓯江口分局立案监督的申请材料。申请人认为其坐落于洞头区灵昆街道的房屋遭他人无故拆除,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向温州市公安局瓯江口分局报案,瓯江口分局不予立案,故向我院提出立案监督申请。

  听证审议

  针对近年来异常棘手的“民告官”信访案件,我院决定召开一场公开听证会,请听证员们来“听一听”“评一评”“议一议。本月19日此次听证会矛调中心如期召开,特邀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等担任听证员。与该案有关的温州市公安局瓯江口分局、律师等有关人员到场。听证会上,甘某某表达了信访的事由、诉求,承办检察官阐述了认定的事实和依据并出示了相关证据。在听证员评议环节,为了保证评议的公正性不受影响,采取了闭门评议的方式。五位听证员经过充分讨论后一致认为,甘某某信访的事由、诉求不合理。

  现场释法说理

  甘某某等人被拆除的房屋系非法占用土地上所建的建筑物,因行政违法被没收,且温州市公安局瓯江口分局履行了法定职责,已告知甘某某等人该案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理由,本案不属于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予立案理由的情形。

  “公开听证让司法公开在阳光下,是倾听诉求、化解矛盾,让群众顺心满意的暖心之举。”会后,听证员叶旭进这样表示。

  刘荣胜专委表示,检察听证有利于全面听取各方意见,客观准确地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能依法依规、公正处理案件。对当事人来说,也能够更加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充分体现出了司法为民、公开透明的司法理念。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开展公开听证工作,立规搭台促规范、多方参与促实效、强化宣传促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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