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检察院在全区全面推行强制报告制度②
2020年5月,国家监委、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强制报告制度现已写入2021年6月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强制报告制度施行以来效果逐步显现。
洞头区教育局利用组织教师座谈会、校长工作列会及2021-2022年暑期师德培训等途径加强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普法宣传,2022年,全区1849名教职员参加了未成年保护教育,受教育达100%。
2022年秋季,全区18所中小学充分利用期初的始业教育、开学第一课、校园张贴《强制报告 护航成长》等宣传资料、开展未成年保护主题班队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全区1.1万名在校生接受教育,受教育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