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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容情,法亦有情 , 检察官收到暖心“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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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1日来源:

“谢谢检察官对我关心和爱护,并鼓励我不要对生活放弃希望,积极配合治疗。我感受到了洞头检察院的善意,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近日,洞头检察院应建国、陈雅静两位检察官收到了案件当事人的感谢信和锦旗,倍感温暖的同时也深受鼓舞。

据悉,洞头检察院依法受理了许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经严审细查,犯罪嫌疑人许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名下2张银行卡、电子钱包、网银及手机供他人转账使用,总流水达70余万元,被害人被骗资金4.56万元转入许某某银行卡,许某某获利0.55万元。

在远程讯问阶段,检察官发现许某某身处的环境极其破败简陋,为进一步了解许某某的犯罪动机与其深入交谈,得知许某某身患白血病,为了赚取医药费才冒险以身试法。检察官对其犯罪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同时也对许某某的不幸遭遇表达了同情,鼓励他要坚强生活,争取早日康复。检察官言语谆谆,让许某某潸然泪下,当场认罪认罚。事后,检察官也联系了当地的民政部门,希望能对许某某提供一定的帮助。

因许某某多年前曾有故意犯罪刑事前科不适宜作不起诉处理,考虑到许某某的认罪悔罪态度、已退出违法所得等情节,最终我院以许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洞头区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缓刑。这才有了许某某开庭前到我院送锦旗和感谢信当面向检察官表达谢意的一幕。

检察官说法

法律是威严的、不容侵犯的,任何的困境都不是涉嫌犯罪的理由,触犯法律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司法的过程可以是温暖的,在办案过程中,要多从善意的角度,更多的从被告人的角度,设身处地去了解、感受他们行为的动机、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可以宽宥和理解之处,威严与善良并济,惩罚犯罪的同时如果还能治病救人,让当事人彻底悔改那才是司法的最终目的,也是检察官的使命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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